孕婦
孕婦
您和您未出生嬰兒的安全是我們的首要責任。
為避免為您和嬰兒構成不必要的風險,我們建議所有準媽媽在預訂機票前諮詢醫生, 並確認自己是否在計劃的整段旅行期間內適宜飛行。
根據您的孕期和懷孕情況,您可能會被要求在飛行前出示指定的醫療表格。 為了您的安全和嬰兒的健康著想,卡塔爾航空恕不接受懷孕滿 36 週的準媽媽乘搭飛機。
請查看以下指引,了解有關可能需要提供的醫療表格資訊。
於懷孕期間乘搭卡搭爾航空
孕期 | 懷孕情況 | 需要提交醫生證明 | 需要提交旅行健康證明書(MEDIF) |
---|---|---|---|
懷孕 28 週或以下 (「第 28 週」指 27 週加 7 天) | 無任何併發症 | 建議提交證明以避免在機場延誤 | 否 |
懷孕第 29 週開始至第 32 週結束 (「第 29 週開始」意指 28 週加 1 天) (「32 週」指 31 週加 7 天) | 單胎及並無任何併發症 | 是 | 否 |
懷孕第 29 週開始至第 32 週結束 (「第 29 週開始」意指 28 週加 1 天) (「32 週」指 31 週加 7 天) | 多胎或懷孕情況複雜 | 是 | 是 |
懷孕第 33 週開始至第 35 週結束 (「第 33 週開始」意指 32 週加 1 天) (「35 週」指 34 週加 7 天) | 單胎及並無任何併發症 | 是 | 是 |
懷孕第 33 週開始至第 35 週結束 (「第 33 週開始」意指 32 週加 1 天) (「35 週」指 34 週加 7 天) | 多胎或懷孕情況複雜 | 卡塔爾航空恕不接受懷孕滿 33 週、懷有多胎或懷孕情況複雜的準媽媽乘搭飛機。 | 卡塔爾航空恕不接受懷孕滿 33 週、懷有多胎或懷孕情況複雜的準媽媽乘搭飛機。 |
懷孕第 36 週開始以後 (35 週加一天和以後) | 卡塔爾航空恕不接受懷孕滿 36 週的準媽媽乘搭飛機。 | 卡塔爾航空恕不接受懷孕滿 36 週的準媽媽乘搭飛機。 |
醫生證明
醫生證明必須以英文填寫,並提供以下資料:
- 乘客姓名和出生日期
- 預產期
- 計劃飛行日期
- 確認孕婦懷有單胎而且無複雜情況、懷有多胎或屬複雜懷孕情況
- 確認乘客全程「適宜乘搭飛機」,包括回程(如適用)
- 日期、蓋章及合資格醫生的聯絡資料
醫生證明必須在乘客出發航班原定起飛日前 10 天內簽發,並應在旅程中全程有效。
下載醫生證明旅行健康證明書(MEDIF)
旅行健康證明書(MEDIF)必須以英文填寫,並於航班起飛前 48 小時至 7 日內,向卡塔爾航空提交。如果回程航班不需要填寫新的旅行健康證明書(MEDIF),此信息將在此表格的第2部分中顯示為“已批准(全程)”。
* 請謹記:每個國家或地區的時區和辦事處營業時間可能有所不同,注意準時提交表格 。
下載表格
旅遊提示
- 您可要求乘坐第一排搖籃座位或靠近洗手間的走廊座位,讓旅程更舒適。
- 辦理登機手續時,您可要求使用設有腳踏的座位,方便在飛行旅程中墊高腿部。
